于都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及公共停车场收费主体变
发表时间:2025年02月19日浏览量:
为规范于都县城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提高停车资源利用率,优化停车服务质量,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复,由于都县国誉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收购于都小象城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收购完成后中止于都小象城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收费管理,由于都县人民政府直接授权县属国有企业于都县国誉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于都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停车智能收费及配套设施停车场(含立体车库)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根据《赣州市城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及县发改委关于《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收费及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于发改字〔2024〕198号)的批复,现将城市道路机动车临时占道收费及城区公共停车场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当日21:00—次日8:00免费(地下停车场除外),注:每天封顶是指每车单个车位当日封顶收费)
(二)各路段将配备专业的停车引导员,协助车主进行规范停车,并指导如何便捷地完成缴费流程。
(一)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及市政设施施工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二)县、乡镇人民政府举行重大活动或者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按照公安交通和城市管理部门要求,提供免费停车服务。
(三)请车主们离开车辆时将车门锁好,车窗关闭,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及物品,如有损失本公司概不负责。
(四)2024年12月31日前在于都小象城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月卡、季卡、年卡可以转让到于都县国誉智慧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继续使用或选择让小象城泊公司直接退费。